曾先生在欧亚达汉阳国际广场经营着一家便利店。前段时间,卖场要求商户品牌升级,指定曾先生必须加盟某品牌便利店,否则租赁合同就不再续签,而曾先生觉得这一要求太苛刻。具体情况如何,我们一起来看看。

2018年,曾先生在欧亚达汉阳国际广场租了一间门面经营便利店。今年3月份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他收到欧亚达汉阳国际广场发来的续约条件告知函,要求提升便利店形象,必须加盟品牌便利店。

商户 曾先生:类似于美宜佳、有家,我都有去联系,其中有家那边我已经联系好了,有家愿意帮我做翻新,价格比较便宜,我也接受了,但是我把有家给我们的授权函给到欧亚达去看的时候,他们拒绝了,他们说我必须拿到today的授权,无论怎样,这个店必须改成today,如果不改成today的话就不让我继续经营。

曾先生说,为了开这家便利店,他前前后后投资了50余万元,但店铺的经营状况一直不理想,为了收回成本,他不得不按照卖场的要求开始与today接洽。

商户 曾先生:就我们单方面已经签完合同的情况下,结果合同他们(today)说要拿回去盖章,第二天他们又说要加5万元,就是这种层层加码,我们忍无可忍,就勒令他们把10万元(诚意金)退给我们了,也就是这个时候,欧亚达就直接发布了退场函,要求我们必须退场。

今年9月30号,便利店被卖场锁了门,对此曾先生很气愤。随后,他找到欧亚达汉阳国际广场的管理方——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讨说法。

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我们当时指定了品牌,要求他们做today,我们对品牌的要求,是对我们自身生存的一个要求,我们必须要达成一致,我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去做这个品牌,你可以不做啊。

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份,曾先生的合伙人就与公司签定了续约合同,事后却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品牌提升。

武汉欧龙升官渡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他是认可我的续约方案,然后才跟我们签了合同,就是第二份合同,他们签的这份合同上面注明了,如果90天拿不到today授权,那么我们就把店铺收回,我们也告知他了,他也确认收到了解除合同通知。

对于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湖北斯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恒:民法典对租赁合同中优先承租权有解释,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欧亚达要求指定品牌升级,如果曾先生达不到对方的要求,欧亚达可以解约,但该门面下一个租户也要按照同等品牌升级要求才能租下门面,否则,曾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优先承租权。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李炎生 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