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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定和发展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

“富裕”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共同”是对富裕性质的界定。生产力发展新变化一方面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机遇,另一方面则要求从生产关系维度逐步破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自觉主动地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涵盖全体中国人民的富裕;不仅是物质上的富裕,而是物质与精神生活统一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同步富裕,而是分阶段、承认相对差异的富裕;不是政府“包办”的富裕,而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协调、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带领全国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当前,我国已经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贯穿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过程。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马克思认为,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然而,在阶级社会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剥削不占有生产资料阶级的劳动,创造财富的劳动者却不能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只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并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消灭剥削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中,马克思提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共同富裕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定和发展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夙愿。在“天下大同”的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的共同驱动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将消灭剥削压迫,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耕者有其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理想。新中国成立后,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制度设计和建设中始终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在毛泽东同志的直接主持、修改下,195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次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富的战略构想,并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两个大局”高度对新时代共同富裕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提出精准扶贫、共享发展理念,强调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共同富裕作为一个特定范畴,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富裕”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是衡量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共同”是对富裕性质的界定,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的生产力状态已经从“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生产力发展新变化一方面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机遇,另一方面则要求从生产关系维度逐步破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自觉主动地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共同富裕有助于支撑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共同富裕有助于改善国内供给与需求,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共同富裕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将对国内供给与需求产生积极影响。在供给侧方面,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将极大地促进个体与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动,有助于打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的堵点,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改善国内大循环的供给结构与质量。在需求侧方面,供给侧改善将有助于增加参与供给活动的劳动者报酬,扩大消费需求,并通过乘数效应从需求侧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分配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完善将提升劳动者消费倾向,实现消费需求同收入之间保持合理比例扩大。国内大循环的畅通与稳固最终将支撑并带动国际循环协调发展。

准确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科学内涵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科学内涵的根本遵循。

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涵盖全体中国人民的富裕。“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贫富差距悬殊、两极分化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悖,是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摆脱绝对贫困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在新发展阶段,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逐步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上的富裕,而是物质与精神生活统一的富裕。共同富裕应该是一个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体现人民美好生活追求的多维度概念,对于共同富裕问题的思考不能局限于物质财富的增加,而是要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考虑进来。群众物质生活的改善必然会提升精神生活的需求,只有两者相互协调统一,才能实现人的全面进步。在此意义上,共同富裕是生活富裕富足、环境宜居宜业、文化繁荣向上、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同步富裕,而是分阶段、承认相对差异的富裕。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发展阶段,一方面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社会成员之间也存在相对差异。从新发展阶段客观实际出发,共同富裕既不可能是一个速度和程度,也不可能所有人都没有差别,大家生活水平都一样。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奋斗过程,要倡导先富带后富,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共同富裕不是政府“包办”的富裕,而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互协调、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证明,贫困群众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脱贫致富的最基础、最持久动力。实现共同富裕重在激发人民群众自身的内在动力,“继续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脱颖而出。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质量市场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体系,维护发展秩序。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夯实发展保障。

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的湖北实践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湖北的重大政治责任。湖北要聚焦共同富裕重点任务,结合湖北实际,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战略定位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缩小区域差异。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支持武汉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武汉在中部地区的城市首位度,发挥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坚定不移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引领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南北列阵。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域经济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提升县级资源统筹能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上,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农,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切实以农民增收为基点、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着力点,促进农业高效高质、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农业农村现代化抬高全域高质量发展的底板。

逐步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缩小收入差距。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在初次分配中坚持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再分配中聚焦公平公正,将资本的利润动机和收益追求规制在符合社会主义价值选择的框架内,提升税收、社保、财政转移支付、对口帮扶等专项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与效率。在三次分配中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发展慈善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探索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模式。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为促进共同富裕注入强大文化力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书写湖北文化强省建设新篇章。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打响楚文化品牌,以伟大的抗疫精神为基础塑造文明湖北新形象。坚定文化自信,着力打造思想理论高地、精神力量高地、文明和谐高地、文艺精品高地、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高地,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智力支撑。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要胸怀“两个大局”,以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信心和决心推进共同富裕的湖北实践。要深化理论研究,准确阐释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要积极咨政建言,科学谋划共同富裕的路径方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明显实质性进展”目标落地。要主动发声,讲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故事,营造共同富裕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