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历经5天,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培训班圆满结课。此次培训班由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公安厅联合举办,旨在培养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尖兵和能手,全省100多名公安和环境执法人员参训。

据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公众参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围绕多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湖北已探索不少经验。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建立了“五联一共享”机制(联席会议、联合发文、联合培训、联合办案、联合奖惩、信息共享)。

2014年8月,省级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全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印《湖北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指南》和《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的规范指导。

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湖北积极更新《省级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研究出台《省级重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宜昌形成了三部门通力合作、“环保+公安”联合调查、联合检察院开展案卷审理等机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与公安部门、检察院等单位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案件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升了案件查处效率。

今年,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9月30日,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执法检查企业56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348人次,办理涉危废案件58件,同比增长222%,罚款1235万元,向公安移送案件30件;办理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26件,检查企业188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793人次,罚款472万元。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推进“两法衔接”共识不断加强,机制不断完善,成果逐步凸显。

“跨省追踪,联合打击,能成功破案,全靠我们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刘畅介绍,在去年的一起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中,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共赴山东,追溯危废源头,最终成功破案,为今后的多部门联动积累了丰富的协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