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书记您好,恩施州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湖北重要生态屏障,采取了哪些措施保护环境?
胡超文:恩施州是全省“四屏三江”生态格局的核心板块。我们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了如下措施:
“源”字上站前哨。我州是长江入鄂首站,是清江发源地,为让“一江清水永续东流”,我们推进长江巴东段和清江综合治理,实施长江、清江“十年禁渔”,全力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创”字上走前列。设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项奖励资金,通过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创”,我州已摘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块金字招牌,5县市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命名。
“防”字上守底线。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恩施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省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
“治”字上重长效。坚持为山水立法,先后出台了《清江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特别是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为我们跨区域环境协作治理积累了经验。
记者:立足大生态,恩施州如何实现绿色崛起?
胡超文:恩施的优势在生态,潜力在生态,未来也在生态。我们将厚植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崛起,把恩施州建设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极。
一是空间要优。坚决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切实把88个乡镇按照功能分区整体规划、一体落实,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是产业要绿。坚持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土、硒、茶、凉、绿”五大特色优势,加快形成以现代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绿色能源、生态工业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
三是环境要美。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镇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四是制度要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地方立法和政策保障。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