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对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进行公示。武汉、深圳、昆明入围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连云港等5个城市入围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信息消费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从简单的“吃饱穿暖”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再到电商直播、无接触服务、在线办公、远程医疗等,信息消费正成为增长最迅猛、创新最活跃、辐射最广泛的消费领域之一。据统计,2020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5.8万亿元,在最终消费中占比超过10%。

2015年,武汉曾入选25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2019年起,工信部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进行动态管理。其中,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在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示范;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结合本地优势,在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四大重点领域的某一个或多个方向独具特色且具有核心竞争力,进行特色示范。

据了解,申报信息消费城市需达到一系列硬指标,例如建成或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立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或信息消费公共服务平台,具备较强的信息产业实力,网络覆盖、移动支付、快递物流等基础支撑能力坚实等。此外,城市人均快递业务量、人均基础电信业收入、人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人均电子信息制造业收入、政务数据上云比例等也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