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推进九个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巴东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朱大志违规出具公证文书问题。

2017年6月,朱大志在办理群众房屋赠与协议公证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在未向相关当事人、部门认真调查取证,也未到现场调查的情况下,违规出具公证文书,使得当事人公证约定赠与情况与实际赠与情况严重不符,致使相关人员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11月,朱大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重复收取挂号费问题。

2021年7月至9月,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使用医疗收费系统过程中,在已收取一般诊疗费(含挂号费)的情况下,又重复收取挂号费,共重复收取挂号费1030人次,造成不良影响。该卫生院医疗综合科主任、医疗收费系统网络管理员雷成章对医疗收费系统管理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雷成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宣恩县沙道沟镇两河小学、松坪实验小学原校长冯安禄,两河小学原总务主任彭绍清,松坪实验小学原副校长刘杰、原总务主任郭胜清侵害学生利益等问题

2016年至2019年,冯安禄在担任两河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彭绍清在购买学生生活物资过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学生生活费和国家营养餐补助资金共计50余万元,除部分用于学校违规支出,大部分被二人侵吞;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冯安禄在担任松坪实验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刘杰、郭胜清等人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学生生活费和国家营养餐补助资金等共计30余万元,除部分用于学校违规接待,大部分被三人侵吞。同时,冯安禄、彭绍清、刘杰、郭胜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冯安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彭绍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刘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胜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咸丰县唐崖镇民族中心小学侵占学生利益问题。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咸丰县唐崖镇民族中心小学存在教师食堂侵占学生常规餐所采购的肉类等物资,将学生营养餐物资挪用到常规餐使用,违规收取学生生活费等问题。该校原校长谭明江、副校长胡林、原后勤主任覃明举、后勤物资采买员杨天明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失职失责。2021年11月,谭明江、杨天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胡林、覃明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以上4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挥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履职尽责。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本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