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湖北省委11个巡视组完成对33所省属高校党组织驻点巡视。至此,本届省委对288个党组织巡视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

与此同时,截至当月,全省市县巡察、对村(社区)巡察也均实现全覆盖。

本届省委任期内的这两个全覆盖,为我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了有力支撑。

质效并举

推进政治巡视巡察全覆盖

巡视全覆盖,是党章的规定。巡视全覆盖,能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2017年以来,十一届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仅2021年,就完成对17个省直单位、48所省属高校、1家省管企业的常规巡视。

全覆盖让巡视利剑“所向披靡”。据统计,省委前十轮巡视共发现面上问题16415个、问题线索2193件。根据省委前八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10件,涉及厅级干部48人、处级干部296人。

2017年至2021年11月,根据市县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9855人,移送司法机关475人,巡视巡察震慑作用不断彰显。

完善格局

健全联动协同机制

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将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2021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巡审结合,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线索。

2021年,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提供制度指引。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市县和省直单位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健全并落实巡察报备工作制度,开展巡察工作专题调研。

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指导各市县和28个省直单位建立了巡察机构和制度机制,省委巡视与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一体两翼”工作格局日臻完善。

2021年,我省持续优化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1+1+N”制度体系,完善了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审计、财政、统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同协作机制,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整改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巡视整改是政治巡视的“后半篇文章”,决定着政治巡视的实际效果。

2021年,我省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视巡察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既立足于“当下改”,推动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又着眼于“长久立”,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薄弱环节、共性问题及深层次问题。

加强整改督办。强化对巡视整改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截至目前,十一届省委前八轮巡视整改平均完成率超过95.5%。

为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我省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省委巡视监督检查范围,强化整改“再监督”;着力抓好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成立由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提出29项具体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完成。通过整改,省、市两级共建立完善75项制度机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