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习珍等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7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一、因工作变动,周向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林习珍(女)同志不再担任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职务;杜水生、沈学强、郑中华、陈前华、邹霞(女)、江浩、涂元玲(女)、余文华、胡常伟、曾令慧、申东辉、王玉梅(女)、罗栋梁、王常彬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因达到退休年龄,曾婕(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提案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启斌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