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石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原大队长、一级警长余东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和礼品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余东海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所送共计价值2万元购物卡,以及海鲜产品、蜂蜜等礼品。同时,余东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余东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王能兴等人重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王能兴在担任原大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期间,该单位重复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598笔共计5.8万余元,其中王能兴本人重复报销领取1550元。同时,王能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王能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阳新县第一光荣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周理学等人“精致走账”违规吃喝等问题。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周理学在担任阳新县第一光荣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该院违规吃喝和购买烟酒副食等产生费用6.2万余元,均通过虚开票据套取资金和扣减聘用人员工资等方式冲销。同时,周理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周理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分。
4.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欧阳才登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9年,欧阳才登在担任阳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期间,在监测站年度工会福利已足额发放的情况下,违规决定通过虚列湖泊水质采样租船费方式套取资金15600元,于2020年春节前为每名职工发放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和茶叶。2021年9月,欧阳才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5.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党委副书记王能军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21年3月,王能军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阳新县兴国镇某餐馆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8名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3600元。2021年8月,王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6.黄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陈竞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陈竞在担任铁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副站长、站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辖区内某碎石加工生产企业负责人张某的宴请,并多次收受张某所送的茶叶、大米、海鲜等特产。2021年11月,陈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卫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刘卫鹏先后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黄鹤楼牌1916香烟4条、五粮液白酒2瓶、价值4000元购物卡和3000元现金,共折合人民币1.2万元。同时,刘卫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卫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再次表明“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纠治“四风”形势依然严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知敬畏、守纪律、扬新风。
通报要求,2022年,是建设现代化新黄石的启航之年。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抓牢扛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扎实组织开展纠“四风”树新风行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行之以躬,不言而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带头抵制“节日腐败”,努力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以过硬作风率先垂范、勇毅前行。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务用车违规更新配备、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专项检查。紧盯“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以及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精致走账”“快递寄送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持续发扬斗争精神,始终保持纠治“四风”的坚韧执着,不断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为实现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