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一例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返乡者

行程轨迹

2022年1月26日20时,接省指挥部发出协查函,方某某为浙江杭州新冠病例确诊者的密切接触者,经初筛核酸呈阳性,现将方某某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月25日:上午5时30分左右,方某某乘坐私家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自杭州返乡。下午15时到达罗田县凤山镇金马社区华春名居小区家中。15时-17时在家未外出。

17时左右,乘私家车前往凤山镇北丰二郎庙村二组父母家中。当晚在其父母家就餐住宿,无其他外出情况。

1月26日:早餐在其父母家中就餐。上午8时30分左右自驾车返回凤山镇金马社区报备返乡行程,并前往凤山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后自驾车返回华春名居小区家中。

13时左右,自驾车到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妇科门诊就诊。15时10分左右,在县人民医院门口乘坐三轮车,返回华春名居小区家中未出。20时,我县接到协查函;20时30分,将方某某闭环转运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集中隔离,核酸初筛呈阳性。


罗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