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强化政策供给,发挥职能优势,为推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软环境”。通过科学配置部门职能、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助力构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机构职能新格局。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公益服务供给质效。突出开发区主责主业,探索符合开发区工作特点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发挥开发区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扩权赋能强县,释放“新动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重点聚焦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商务等领域,编制向79个县(市、区)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清单。通过落实职权运行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县级承接能力,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建立职权运行评估调整机制,进一步增强扩权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切实将扩权红利转化为强县效果。

资源要素下沉,强化“硬支撑”。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编制统筹调剂力度,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研究建立编制周转制度,最大限度盘活编制存量,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部门编制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留编引才”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编制在人才汇聚、人才激励和地方发展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探索实行部分机构编制事项备案管理,切实增强县域治理能力。

提升服务能力,跑出“加速度”。夯实县域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加快推进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数字编办”。全面实施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加大对提升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的培训力度。在全省编制系统组织开展“揭榜挂帅、比学争先”活动,鼓励基层编办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将各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效纳入机构编制年度考评项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