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湖北省商务厅和武汉海关联合发布《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了27条硬核措施,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湖北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这27条措施包括提升通关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高水平开放、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深化协同合作等六大方面。

在提升通关效率方面,我省将深化通关模式综合应用,让企业自主选择“通关套餐”,将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扩大到全省范围。对进出口鲜活易腐食品实行“抽样后放行”监管模式,简化检验检疫作业。同时,建设“智慧物流”系统,加强“智能审图”等应用,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保持100%。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在支持高水平对外开发方面,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打造湖北航空客货“双枢纽”,支持武汉港稳定开行至日本韩国集装箱直航航线,推动开通武汉至老挝班列。支持汉口北试点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融合发展,建设全省外贸新业态综合试验平台。推动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省级公共海外仓加快建设,推广应用“楚贸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推进口岸收费公示,降低进出口通关成本,推动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在我省全面推广。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实现38种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全部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领。上线RCEP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企业享受RCEP关税优惠。深化高级认证企业(AEO)便利措施,健全因关税要素技术原因“首错不罚”机制,指导企业科学应对境外针对我国的技术贸易壁垒。

我省还将完善统计分析和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关厅行企”稳外贸协同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