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一句朗朗上口的广告词,让更多人知道了劲酒。不过,劲牌公司近日却因涉嫌抄袭侵权被告上法庭。

3月15日,湖北斗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白酒业”)创始人沈金华告诉红星资本局,“劲牌公司生产的劲牌十全酒55ml,其外观涉嫌抄袭我们生产的斗白令酒产品的外观。”沈金华表示,去年9月,他就开始联系劲牌公司,至今涉事酒未下架。沈金华将劲牌公司及经销商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劲牌公司“下架产品、公开道歉”。

3月15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上了劲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信法律会给予公平公正的认定。

据沈金华讲述,去年9月,斗白酒业的市场人员在四川和重庆的一些烟酒门店及商超进行调研时,发现了劲牌十全酒55ml。

“对比了一下我们公司生产的斗白令酒外观,该款酒的外观与我们酒的外观几乎一致。”沈金华称,无论是酒瓶的正面、侧面、底部对比等,几乎一模一样,而且该款酒也配备了酒杯等。

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劲牌十全酒为清香型白酒,其容量有55ml、375ml及以下、500ml以下、1L至5L等不同类型。

沈金华也给红星资本局发来了两款酒的图片,“这简直就是抄袭我们的酒瓶外观。”

沈金华表示,受侵害的专利为“ZL201630505233.7”号外观设计专利,斗白令酒50ml一瓶的容量、自带酒杯、四瓶一排的包装特点,已经与行业其他小酒品类的产品有了非常显著的差异。红星资本局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专利发明人为沈金华,2017年3月1日获得,设计名称为酒瓶,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后视图。

随后,沈金华向劲牌公司相关负责人发去了相关情况说明,对方向他道歉。沈金华称,他原以为对方道歉后,涉事酒就会下架。但时至今日,涉事酒不仅没下架,反而对方一直未对接过此事。

为此,沈金华委托律师事务所,将劲牌公司及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劲牌公司下架相关产品并公开道歉。

据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11日受理了该案件。

对于沈金华反映的情况,红星资本局联系上了劲牌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劲牌公司高度重视此事,“我们相信法律会给予公平公正的认定。”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红星资本局称,2021年12月27日,该公司收到了斗白酒业发来的函件,“当时已经第一时间通知门店,下架上述涉事酒品。”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还将再次核查相关商品情况,确保没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