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官网3月16日发布《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常态化整、系统化治、智能化管”的思路,巩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成果。

武汉市提出,各区人民政府(不含风景区管委会)要打造慢行交通示范路,落实每年改造完成非机动车示范路不少于10公里的任务。自然资源规划、城建部门要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建设,科学分配非机动车路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持续深化“精致交通”建设,科学施划停止线、导向车道、前置待行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舒适、顺畅。

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燃气配送、残疾人代步车、快递外卖等特殊行业车辆配套管理政策,确保执法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全市100个重点路口落实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街道、社区群干、网格员等力量,开展社区、小区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源头清理整治行动,实现“四不出门”(无牌无照电动自行车不出门、带篷打伞电动自行车不出门、不戴安全头盔不出门、违法载人不出门)。

公安交管部门要突出“四类重点区域”及100个重点路口,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十必查”;定期通报快递、外卖配送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情况,并抄告所属企业,落实“叠加”管理”;推行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实现溯源核查及非现场取证管理。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及重伤的交通事故要逐级倒查,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要对违法企业或者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交管、城管执法、园林林业等部门要分别对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等问题的交通标志标牌、道路基础设施、绿化设施及杆件,逐起排查,逐一落实整改。

公安机关要在有条件的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和群众确有需要的地方再拓展一批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在现有88个点位的基础上,再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业务;深化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主动对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单位,实行预约登记、上门集中办理;组织“流动车管所”上门服务,重点在新城区办牌需求量大的街区设点,开展流动登记上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