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其中,全省10个重点城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个城市依次是神农架、恩施、咸宁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刘谢东介绍,围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湖北在2021年积极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全省17个重点城市PM2.5累计均值34微克/立方米,为2015年以来最好水平,黄石、十堰、荆州、孝感、咸宁、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等10地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6.7%,较“十四五”基数提升3.9个百分点,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去年全省共发生重污染天气10次,17个重点城市累计发生重污染天数31天,其中天数最多的三个城市依次为:襄阳13天,荆门7天、宜昌4天。PM2.5依旧是导致我省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首要污染物。

“我省空气质量仍未摆脱‘气象影响型’,受本地污染、区域传输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未来空气质量出现波动的概率较大。”刘谢东介绍,下一步将聚焦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以更大努力、更细要求、更实举措,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以更多的污染减排来应对更困难的气象条件,确保我省“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整体趋势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