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积极推进连栋温室和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工作,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增补21个连栋温室补贴试点县(市、区),分别是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汉南区、竹山县、房县、阳新县、荆州区、黄州区、黄梅县、团风县、京山市、钟祥市、麻城市、鄂城区、梁子湖区、南漳县、汉川市、新洲区、郧阳区、鹤峰县。连栋温室每平方补助140元。

同时,增补20个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区),分别是,黄陂区、东宝区、房县、郧西县、团风县、阳新县、京山市、掇刀区、钟祥市、浠水县、安陆市、荆州区、监利市、公安县、洪湖市、枣阳市、新洲区、南漳县、蕲春县和黄梅县。单套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已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或设施设备不得重复进行补贴,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地基、墙体等不纳入补贴范围。各试点县将获得相应的购机补贴资金补助。省农业农村要求,各试点县要根据年度分配的购机补贴资金额度,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