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天眼查发现,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纸尿裤交货水分项目初检复检均不合格,被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4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88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2020年10月27日,当事人生产了200箱“添宁”牌内裤式纸尿裤(成人纸尿裤),产品编码:1T22740703,规格为L/(10片/包)*6/箱,生产批号为ZB 02W201027,出厂水分检测值为5.27%。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第二季度对流通领域纸尿裤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石狮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该批号产品初检不合格(交货水分检测值为11%),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进行复检,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监督抽查(异议复检)检验报告(NO:J21002717),检验项目交货水分,技术要求≤10.0%,检测结果12.1%),检验结论:经检验,交货水分项目不符合GB/T 28004-2011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24192元,获利5688元。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一、罚款24192元;二、没收违法所得5688元。罚没款合计29880元,一并上缴国库。

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85000万港元,大股东为维达生活用纸(中国)有限公司,持股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