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预算55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枝江联通”)以234247.2元中标。

为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枝江电信”)向枝江市财政局投诉,认为成交供应商报价远远低于网络建设和运维成本;同时采购人没有明确本次采购的服务期限、维护标准,导致供应商与采购人产生误解,造成报价金额相差太大。

4月13日,枝江市财政局对此作出公开答复,详情如下——

枝江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

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37号

被投诉人: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枝江市胜利路15号

相关当事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

地址:枝江市迎宾大道36号

三、基本情况

“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编号FWYJ4205832200504479,采购人:中共枝江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55万元,于2022年3月7日在枝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议价需求,要求响应供应商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响应报价。2022年3月9日在枝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枝江市分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4247.2元。

投诉人依法参加了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认为成交结果损害了自己公司的合法权益,于2022年3月9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质疑答复。由于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3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发现投诉资料不完整,并于2022年3月29日告知投诉人应补充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最后时限为2022年4月11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机关未收到投诉人的补充材料。

投诉事项

1.成交供应商报价远远低于网络建设和运维成本。

2.采购人没有明确本次采购的服务期限、维护标准,导致供应商与采购人产生误解,造成报价金额相差太大。

投诉请求

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并立即暂停采购活动,维护投诉人正当权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审查核实情况

由于本机关收到的投诉材料不完整,于2022年3月29日告知应该补充的资料以及最终时间期限,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投诉人应该补充的资料。

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颁布)第二十一条,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本投诉。本采购项目应继续按规定程序完成后续的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投诉人如对本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枝江市人民政府或者宜昌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枝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17-4227592。本投诉项目不予受理决定书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www.ccgp-hubei.gov.cn/)。

枝江市财政局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