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局通报2022年第二期医保典型案例

一、武汉国泰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2021年4月,江夏区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武汉国泰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涉及金额59元。

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59元;2.按违规金额5倍扣减295元;3.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二、武汉康宜中医门诊部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2021年2月,硚口区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武汉康宜中医门诊部医保结算数据中有537人次缺少门诊处方与电子日志,涉及金额141198.67元;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涉及金额3493.96元。

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该门诊部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追回违规金额3493.96元,并处5倍扣减17469.8元:2、追回违规金额 141198.67元;3..终止医保服务协议:4、对门诊部不规范管理问题移交区卫健部门处理。

三、硚口区辛家地门诊部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2021年5月,硚口区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硚口区辛家地门诊部为其他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涉及金额13654元。

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13654元;2.按违规金额3倍扣减40962元;3.取消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四、武汉市聚荣璟大药房有限公司光谷店上传医药服务收费信息与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不一致

 

2021年5月,江夏区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武汉市聚荣璟大药房有限公司光谷店,存在上传医药服务收费信息与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不一致的的情况,涉及金额50697.33元。

 

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50697.33元;2.暂停3个月医保结算资格。

五、武汉福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经营部上传医药服务收费信息与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不一致

 

2021年6月,经开区医保局对武汉福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第十经营部进行现场稽查,发现该店存在串换收费项目、上传医药服务收费信息与实际销售药品信息不一致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77.60元。

 

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金额77.60元;2.暂停3个月英保结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