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近日,黄冈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4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某矿业投资“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被罚款10万元。

案例一:违法发包承包案

2022年3月28日,麻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麻城市某石材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规将加工车间发包给自然人黄某某。经查,该公司存在“未与黄某某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麻城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违法施工案

2022年2月21日,黄冈市蕲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蕲春县某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塘湾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矿山未经批准擅自在矿界外300米范围内增加建设粗破碎加工区。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蕲春县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违法使用安全设备案

2022年3月8日,黄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黄冈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爆炸危险区内部分电气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不防爆,可燃有毒气体探测仪安装不规范等。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违法开展特种作业案

2022年1月5日,黄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湖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接的黄冈某家居生产企业在建厂房现场,有4名正在进行焊接作业、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询问,4人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