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都市国通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谢安、时任融资开发部副部长邓浩超标准接待和虚列接待支出问题。

2019年7月至9月,宜都市国通公司融资开发部在公司所属的国信食堂6次超标准接待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谢安同意后,邓浩通过虚增接待餐次、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将6次接待拆分为28餐次报销接待费共计27843元。2019年7月至8月,邓浩经手或安排人员多次在国信食堂领用酒水,用于在其他餐饮场所的商务接待,经谢安同意后,邓浩通过虚列商务接待对象、制作虚假接待方案与接待清单,报销领用酒水费用21次共计20384元。2021年12月,谢安、邓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当阳市档案馆接收整理股股长李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及土特产问题。

2020年9月,李平收受某小学校长李某某所送1张价值1000元的雅斯超市购物卡。2016年至2018年,李平收受某装饰公司经理肖某某所送6张价值3000元的雅斯超市购物卡和土特产。2021年10月,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秭归县杨林桥镇三台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苟伏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20年9月,苟伏军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855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1月,苟伏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苟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原经理李玉靖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20年期间,李玉靖在公务接待审核中把关不严,导致自来水公司违反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发生超范围、未予事前审批、“一函多餐”接待问题。李玉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玉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冯万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16年至2021年,冯万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400元。冯万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冯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5起案例中,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这充分表明“四风”问题痼疾难除,高压之下依然有人不知敬畏,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风险始终存在。这些违纪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充分体现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效常治的铁规矩、硬杠杠,也反映了市委对纠治“四风”问题紧盯不放的坚强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危害,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准确把握“四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对“精致走账”、虚假公函、空白公函、套取资金违规吃喝、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对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坚持纠树并举,把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惩处有机结合起来,把查处、整改、治理贯通起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