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徐宽饮酒驾驶案。2021年3月26日21时01分,徐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中原路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车。同日,公安机关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19日,徐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樊城区牛首镇村级人社服务协管员、刘官冲村辅警丁华勇饮酒驾驶案。2021年9月27日6时许,丁华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人民西路竹条实验小学路段时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饮酒驾车。2021年11月2日,公安机关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10日,丁华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樊城区牛首镇牛首村六组无职党员李明军醉酒驾驶案。2021年11月11日14时13分,李明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牛首镇黑牛路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21年12月1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其具有认罪认罚情节,决定对李明军不起诉。2022年2月18日,李明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樊城区屏襄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超醉酒驾驶案。2021年4月14日21时许,高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长虹北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车。2021年7月30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22年3月11日,高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