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西藏之外,其他30省份已公布了当地的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中国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270178亿元,同比增长4.8%。分省份看,一季度GDP超过万亿的省份有11个,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福建、湖南、湖北、安徽、上海,比去年一季度多3个,即湖北(10804.66亿元)、安徽(10347.7亿元)、上海(10010.25亿元)。

从GDP增速来看,新疆(7%)、江西(6.9%)、福建(6.7%)、湖北(6.7%)、贵州(6.6%)、山西(6.5%)、湖南(6%)、海南(6%)8省份的增速超过或等于6%;增速超过全国水平的有22个省份,除了上述8个省份,还包括内蒙古(5.8%)、黑龙江(5.4%)、四川(5.3%)、云南(5.3%)、甘肃(5.3%)、山东(5.2%)、安徽(5.2%)、河北(5.2%)、重庆(5.2%)、宁夏(5.2%)、浙江(5.1%)、陕西(5.1%)、青海(5.1%)、广西(4.9%)。北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4.8%,与“国家线”持平。

可见的是,中部省份表现相对亮眼,GDP增速超过或等于6%的8个省份中有4个中部省份:江西、湖北、山西、湖南;2个西部省份:新疆、贵州;2个东部省份:福建、海南。

从投资、消费、出口看各省份经济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方面,一季度增速前五的省份分别为:内蒙古(59.6%)、新疆(24.8%)、湖北(20%)、海南(16.3%)、江西(15.6%)。此外,河南、宁夏、浙江、山西、福建5省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超过了14%。在已公布数据的30省份中,超过20个省份的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实现高于10%的增长,占比超过全国的三分之二。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方面,30省份中,江西(8.9%)、新疆(7.9%)、湖北(7.8%)、河北(7.1%)、福建(7%)5省份的增速超过7%,此外,浙江、四川、海南、贵州、湖南、重庆、安徽、山东、云南、河南等省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全国水平。

进出口总额增速方面,在已公布数据的30省份中,超15省份一季度进出口总额实现高于10%的增长,占比超过全国半数以上。其中,海南(65.4%)、宁夏(62.8%)两省份增速达到60%以上,新疆(34.9%)、黑龙江(29.5%)、江西(29%)、四川(26.2%)、浙江(24.4%)、甘肃(21.7%)等省份的一季度进出口总额增速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