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从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随州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对于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管委会)两级按照现行契税分享比例各自分担。其中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50%补贴;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按已缴契税额度的20%补贴。

除了给予契税补贴之外,《通知》称,高层次人才、重点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的,在随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通知》强调,会持续保持住宅用地的供应稳定,依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30%,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同时,要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除了招商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商业配置条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外,新报建的房地产项目,科学确定商住结构比例,适当控制商业地产规模,鼓励引导商业和居住相对分开,合理下调商业部分土地出让金比例。

在开发企业项目贷款方面,《通知》表示,要加强银企对接,金融机构要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批效率,推动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另外,《通知》还明确,要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保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的,在购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或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以前的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以前的40%降低至20%。

在推行货币化安置方面,棚户区改造或城中村房屋拆迁被征收户,鼓励以货币化安置为主。若在市属平台公司现有存量或待开发房源中购买符合政策销售的商品房,给予安置奖励,市属平台公司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基准价格给予10%经济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