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共担,利益共享。”5月10日,武汉市与仙桃市签署《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标志着这条江汉平原重要河流水生态保护治理迈上新台阶。

通顺河全长195公里。通顺河起于潜江市,经仙桃市顺流而下,在武汉经开区境内经黄陵矶闸汇入长江。其中武汉段河道长68公里。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协议》约定,通顺河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双方约定将通顺河流域由仙桃进入武汉境内3个断面的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协议》约定水质类别考核目标为Ⅳ类,主要污染物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3项,以Ⅳ类水质对应的浓度参数进行考核,每月考核1次。年度奖惩金额为每月预核算补偿金额累计值,下一年度元月对上一年度的全年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结算、拨付。每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将专款专用于通顺河流域范围内水污染防治,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2018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通过自主协商,上下游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为推动两市相关协议签署提供了政策支持。

“这是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在生态领域的重要动作。”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国斌认为,武汉仙桃两市签署跨市河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对于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将发挥重要机制保障,将加快构建跨界水体共建、共管、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