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某光电子企业正在紧张生产。通过在线监测和危险废物联网数据,当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没有登门检查,就清楚了解该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转运正常。

据悉,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创新执法方式,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疫后重振。这家光电子企业正是一家正面清单企业,因此执法部门对其“无事不扰”。据统计,2年来湖北累计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或项目开展了1.97万次非现场检查。

根据规定,湖北将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民生重点保障等六大类企业、项目列入正面清单。自2020年起,省生态环境厅每年3月底发布当年的正面清单名单,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动态调整。2020年,全省共有1594家企业及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1年,经更新调整,1485家企业及项目纳入正面清单;今年,经再次更新调整,1481家企业及项目纳入正面清单。

对于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少进入或不进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更多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如正面清单企业发生轻微环境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执法部门可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

仙桃一家企业被举报违法排放废水。经查,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企业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当地决定免予处罚。一张没有开出的罚单,让这家企业如释重负,同时投入近百万元升级污染处置设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通过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实现‘有温度的执法’,让市场主体享受改革红利,促进湖北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执法部门少去或不去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或项目,有助于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以正面清单制度为抓手,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逐步向非现场执法、远程执法转变。截至目前,湖北18家正面清单企业因轻微违法、未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依法不予处罚。

此外,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始终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执法监管相结合,不得“降低要求”“不管不问”,确保公平公正执法。据了解,有8家正面清单企业因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移出正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