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业主收房时发现了轻微的水痕,开发商承诺维修到位,可事到如今,不仅漏水问题反复维修,房子墙壁上还出现一条贯穿裂缝。开发商表示,前期一直在进行维修,且已经修好,目前房子过了质保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进行了走访。

次顶楼房子渗水问题困扰多年

业主张先生介绍,2014年10月,他购买了武汉经开区金色港湾小区的房子,准备给孩子上学用。房子位于次顶楼,在收房时,他就发现主卧飘窗渗水,当时问题并不严重,开发商也表示能够修好。张先生收房后过了一年,他发现主卧飘窗渗水问题依然存在,再次进行了报修。后来,张先生的孩子没有在这里读书,就把房子租了出去。

2020年7月,租户给张先生发来一段视频显示,雨水不断从屋顶渗漏,已经打湿了床铺。张先生赶忙向租户说着抱歉,只能再次报修,虽然维修人员现场处理过,但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房间内渗水的屋顶处一片狼藉。

张先生说,收房后的8年时间,几乎每年梅雨季节屋内都有渗水状况,为了不影响使用,他无奈将内墙涂料换成成本更高的防水涂料;因屋内漏水及裂纹,租户不仅租金低而且租住时间短,给他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和租户投诉困扰,尤其2020年7月这次渗水,不仅退租还给租户损失赔偿,更头疼的是至今屋内一片狼藉,无法租售,已空置近两年。

过了质保期仍未从根本解决

去年5月,张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他所遇到的困扰。武汉市经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经过了解,张先生在保修期内已将房屋屋顶漏水情况报给开发商进行保修,但漏水问题一直未根本解决。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根据以上条例,房屋屋顶属于公共部位,保修期后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房屋维修成本。

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以过了保修期为由,不愿继续负责,他们给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说应该用维修资金维修。去年7月,张先生再次对此事进行了投诉,武汉市经开区住建局回复,虽然过了保修期,经协调,开发商表示愿意协助处理渗水问题,关于内墙裂纹问题,开发商表示因超过质保期多年,将与市民再次协商。

张先生说,他查了相关规定和法院判例,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申请相对人进行维修,如果超过保修期,非自身原因造成,同一位置又出现同样问题,法官可以自行判断可以视为未修复完毕,根据民法典规定,相对人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修复义务。另外,过了质保期,鉴定是质量问题的,也判决开发商承担维修。

物业回复开发商已经维修好

5月13日,记者来到金色港湾小区张先生的家中看到,在主卧屋顶表层脱落严重,渗水区域经过处理后,打下不少钉子,主卧和次卧之间的墙上有一条斜着的贯穿裂纹,厨房也有裂纹。

金色港湾小区心港物业工作人员杨先生告诉记者,维修渗水、裂缝内容不在物业服务范围,物业公司向开发商反映之后,开发商回复前期已经维修过渗水问题,屋顶已经修好,从下往上进行了注浆,业主同意和配合的话,上面的钉子也可以锯掉,对屋顶重新粉刷。墙面出现的斜裂缝,不涉及房屋质量问题,房子整体也过了质保期。

不过,张先生说,开发商此前回复他修好后,他和管家去现场用手抠屋顶有水印的区域,里面的砂浆还是潮湿的,向开发商反映没有修好,就没下文了。

武汉市经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业主房屋已经过了质保期,针对保修期内反复出现的问题,此前已协调开发商协助维修,如果过了质保期建议申请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