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实际,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出发,深入谋划和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在“扩规模、拓岗位、降门槛、强保障、促留用”上持续用力,着力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扩规模、拓岗位、降门槛
研究生以上招募年龄放宽到30周岁
根据《通知》要求,湖北将加大基层就业岗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自主扩大招募规模,扩招人员纳入全省统一招募管理,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今年,湖北在国家下达2000人招募计划基础上,支持十堰市扩招200人。下一步,还将继续鼓励有需求的地区扩大招募规模,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需求,湖北将适时拓展服务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乡村规划、基层治理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今年,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湖北建设,湖北增加林业岗位服务项目,拟招募130多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林业场(站)一线从事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着力缓解基层林业工作一线青年人才匮乏的矛盾。
《通知》明确提出,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或岗位,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对脱贫家庭、西藏新疆籍考生等重点帮扶对象可实施加分等优惠政策。今年,湖北“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扩展到省内技工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继续对脱贫家庭和西藏新疆生源地考生实施加3分优惠政策,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援藏援疆等重大战略实施。
强化资金编制保障、促进期满留用
每年增加省级财政投入近4000万元
为减轻基层财政负担,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可持续发展,从2023年起,湖北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每年增加省级财政投入近4000万元。同时,湖北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5000元考核奖金;考核优秀的,再给予1500元考核优秀奖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当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际,给予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一定奖励。
为确保“三支一扶”人员“留得下”,湖北将省委编办纳入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为服务期满人员通过考核聘用、专项招聘等方式留在基层提供编制保障。公务员招录每年10%左右的岗位面向 “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采取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的方式对“三支一扶”人员予以倾斜,促进更多服务期满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为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聚青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