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通报称,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咸宁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提到,肖天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删除负面帖文牟利。

  ▲咸宁市公安局原局长肖天树。图片来源/通城县政府官网

公开履历显示,1997年7月,时年23岁的肖天树从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成为民警;2012年1月任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副总队长;2012年至2016年任湖北省潜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2016年3月任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长;2018年12月任咸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6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咸宁市调研督导,督导组组长裘援平一行先后到咸宁市教整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实地调研教育整顿工作,并开展个别座谈;2021年12月16日,湖北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汇报会在武汉召开。裘援平强调,继续聚焦肃清流毒影响、加快问题线索查处、评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整治顽瘴痼疾、建章立制、提高群众获得感等重点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021年12月21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肖天树辞去咸宁市副市长职务,同时被免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022年1月1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肖天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通报称,经查,肖天树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串供堵口,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的旅游活动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免除私家车违章扣分处罚;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搞权利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肖天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天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按程序终止其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除肖天树外,也有官员删除负面帖文牟利被曝光。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公职人员,魏壹宁利用职务之便删帖牟利,已经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