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纪委监委对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州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勇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带彩”打麻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王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组织观念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