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办好“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实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发挥法治惠民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积极开展“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实事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于法治建设领域的所思所忧所盼着手,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着力,打好法治保障先行区建设与法治惠企惠民组合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治需求,增强法治湖北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

通知明确,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以及民生领域的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立法和执法检查方面的实事;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执法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方面的实事;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实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普法方面的实事;围绕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结合走访调研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在法治领域进行改革探索方面的实事;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其他法治问题方面的实事。

2022年底到2023年初,在认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会同省主流媒体对优秀实事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并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汇报各地各单位办实事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