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文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4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何文、王斌武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吕文艳(女)同志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周德刚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陶宏、姚德新同志任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秦宇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董永祥同志任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于何文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2年7月14日 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何文、王斌武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吕文艳(女)同志任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周德刚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陶宏、姚德新同志任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秦宇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董永祥同志任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