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持续整改,严肃问责。近日,《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印发实施。该措施明确,在集中整改期内,湖北将实行“每周盯办、每月调度、双月交账”的超常规机制。

根据规定,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湖北将实行全链条管理,对边督边改、督察报告反馈后整改方案的编制、整改推进和整改验收销号等督察整改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均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在集中整改期内,湖北实行“每周盯办、每月调度、双月交账”的超常规机制,即省级层面每周组织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盯办、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每双月召开一次交账会,确保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加强监督保障,是推进督察整改的有力举措。该措施明确了抽查检查、舆论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并规定对整改不力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将中央保护督察整改相关情况抄送省纪委监委机关,对在督察整改中失职失责问题突出或者因督察整改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程序移交省纪委监察委机关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