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安委办会同省城镇燃气安全专委会近日制定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至10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化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据了解,本次排查整治聚焦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程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5个环节,围绕25个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实施方案》要求,“百日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安委会牵头,统一组织开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燃气安全重点,分片包干、分工负责,对辖区内所有企业逐一“过筛子”。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商业用户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督促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组织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要层层开展督导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督查,各级安委办要加强跟踪督办,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

此次排查整治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排查、省市抽查三种方式组织实施。省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巡查组,在对各地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同时,开展抽查检查。(湖北日报记者胡雯洁、通讯员樊立、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