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1+5+1”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利川市文斗镇福利院原院长郭德超损害供养对象利益问题。

2019年,郭德超利用担任文斗福利院院长职务之便,私自扣押福利院特困供养人员社保卡,取出资金6230元据为己有。2022年2月,郭德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巴东县大支坪镇人社服务中心主任尹绪云在养老保险金认证工作中乱作为问题。

2018年,尹绪云负责开展大支坪镇堰塘村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时,因村民王某长期未在村内居住,多年未进行生存认证,尹绪云便在王某未死亡的情况下,为王某办理了户籍死亡注销(死亡注销时间2018年10月19日,实际死亡时间2020年12月16日),导致王某养老保险金被提前停发。2022年1月,尹绪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原陈家台村党支部书记覃遵志利用职权侵占惠农惠民补贴问题。

覃遵志在任原陈家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代为保管原陈家台村身患重病的五保户杨某某的“一本通”存折。2014年,杨某某死亡后,覃遵志两次私自取走杨某某“一本通”存折上的惠农惠民补贴资金5650元用来抵除其私人垫付的安葬费,未将抵除安葬费后的剩余款项上交,也未将仍有余额4296.08元的杨某某“一本通”存折主动上交。2022年1月,覃遵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咸丰县清坪镇青岗岭小学原后勤主任姚杨克扣学生生活费问题。

2019年7月,姚杨在担任清坪镇青岗岭小学后勤主任期间,对应退还给学生的期末生活费未进行认真核算和清点,并将需退款的3122元用于个人生活日常开支。2022年3月,姚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来凤县漫水乡社里坝村委会主任向中大违规评定低保问题。

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向中大等人在该村低保评定过程中,未核实清楚村民家庭实际情况,导致村民向某某一家3人被纳入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29760元。且在2020年,向中大明知村民向某某有服刑情况,却未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导致向某某违规享受低保待遇8个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6月,向中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鹤峰县邬阳乡小园村党支部原支委委员邓明书违规套取厕改资金问题。

邓明书在担任邬阳乡小园村支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农户厕所改造验收资料,2020年4月,套取国家厕改资金1200元并供个人使用。2022年3月,邓明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当前,全州上下正在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树牢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有责必问、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