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10日,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到咸宁调研,强调要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侯淅珉深入咸宁市通山县、咸安区,了解省纪委监委帮扶通山县乡村振兴工作及加强基层监督、开展共同缔造情况,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

侯淅珉指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任务。要完善党组织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聚焦提升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扎实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夯实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基层基础。

侯淅珉要求,要转变基层事务管理方式、“小微权力”运行机制,着力培育群众主体意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要发挥政策的引导功能,提高群众参与决策、参与建设、参与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坚持示范引领,选择部分村社、项目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机制、逐步推开。要加强和改善基层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价,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湖北日报记者杨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