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经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申报,东宝区委政法委认定、公示等环节,去年因追击毒贩受伤的两名辅警被确认为“东宝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接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日前,荆门市东宝区委政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对《东宝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慰问金、资助金发放办法》作出修订,增设表彰奖励项:“辅警、保安协助公安机关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积极履职,其履职行为超出职责范围,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纳入区级见义勇为确认和表彰行列。”

去年,东宝公安两名辅警参与“雷火2021”专项行动,在面对凶恶歹毒、拼命逃窜的毒贩,他们奋力追赶。一名辅警在追击途中腹部被毒贩刺伤倒地,一名辅警颈部被刺伤、浑身染血仍然紧追不放,最终毒贩体力不支累瘫在路边被抓获归案。后经司法鉴定,一名辅警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名辅警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两名辅警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广泛传扬,有人提出为他们申报见义勇为。但由于辅警职责因素,加上缺少法规支撑,对于是否将其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存在一定争议。

今年,中央政法委下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第二版)》,在第47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中提出,探索把辅警、协警、保安等纳入见义勇为确认行列。为此,东宝区先行先试,以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东宝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金、慰问金、资助金发放办法》作出修订的方式,在省内率先探索把辅警、保安纳入见义勇为确认行列。(湖北日报记者童晨曦、通讯员彭迎兵、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