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湖北省放宽市场准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涵盖五大领域,15条专项政策。

五大领域包含商贸、金融、医药健康、教育文化体育和其他等。比如,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疗机构HIS系统,建设湖北电子处方中心;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等。《实施意见》还在促进智慧城市时空数字应用、优化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存量用地盘活、历史遗留问题用地处置、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一批具体措施,这将有助于发挥湖北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中的重要引擎作用,推动湖北在国家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据了解,《实施意见》作为市场准入领域的制度设计,紧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湖北打造高标准市场准入环境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对湖北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将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努力把湖北打造成为发展环境优质,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强劲的地区之一。(湖北日报记者廖志慧、通讯员詹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