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十堰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将利用3个月时间,实施“1+5”攻坚模式,消减大气污染内源存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1”是指建立重点污染源包联机制。该市明确,由市政府领导干部对口包联3家重点工地、2家重点工业企业、2家油库油站、1家重点电力行业企业及1项移动污染源;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干部包联各自辖区重点污染源。包联工作任务包括督促所联系企业全面排查大气污染源,制定大气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等。
“5”则是扬尘治理、机动车排放监管、加油站监管、餐饮油烟监管、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排查等5个专项行动。
该市同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由十堰市本级人民政府约见未依法依规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相关企业负责人。
据介绍,攻坚行动将实行交叉检查、问题交办、整改提醒、预警通知、通报批评等督办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地方和部门,将报请市政府,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湖北日报记者戴文辉、通讯员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