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启动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编制工作要求于2023年4月底完成。

湖北是千湖之省,中小河流面广量大,对当地的生产生活起到重大作用,治理任务艰巨而繁重。自2009年开展治理工作至今,中小河流累计完成治理超过6000公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还存在治理不系统、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此,水利部、财政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以流域为单元科学谋划中小河流治理,逐流域规划、逐流域治理、逐流域验收、逐流域建档立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治理任务,全面提升中小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重点任务包括:以第一次水利普查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名录为基础,开展调查评估,明确工作范围,形成有防洪治理任务的中小河流清单,形成全省调查评估报告;以省级确定的27个流域(片区)为编制单元,逐流域(片区)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在逐流域(片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基础上,编制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湖北日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