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因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等5项违法事实,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9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

5项违法事实分别为:

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

违规办理期权交易

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违规办理房产佣金收、结汇业务

结售汇统计数据错报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监管部门责令浦发银行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款933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人民币。

  截图自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年内已领多张大额罚单

南都·湾财社记者不完全梳理发现,包括此次罚单在内,今年以来浦发银行及其分支行已领到多张大额罚单。

其中一张罚单直指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罚金共计290万元。

8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六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总计290万元。

六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贷款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严格,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业务“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未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并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授信业务“三查”执行不严格,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原客户经理挪用客户资金,形成案件损失,案件信息存在漏报。

另一张罚单则指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共计罚款815万元。

7月12日,湖北银保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因涉及17项违法违规事实,决定对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予以罚款785万元;对责任人任文杰、李显辉、苏青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贾春风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殷俊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

17项违法违规事实中,2项涉及房地产领域,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贸易背景审核不尽职,贴现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其余涉及贷后管理等业务,包括违规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资产项目提供融资,且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15项违法违规事实。

此外,今年3月25日,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浦发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16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浦发银行予以罚款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