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部级高级别会议在武汉闭幕,会议正式通过《武汉宣言》,呼吁各方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武汉宣言》是此次大会的主要成果。宣言承诺,从各种渠道筹措更多资源,以强化实施湿地公约第四期战略计划,并制定具有更大力度的第五期战略计划,在2030年前采取更有影响力的行动。

宣言承诺,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的立法和执法,并为评估和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作出努力;开展湿地及其生态系统服务的自然资产评估和核算;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地管理城市和郊区的湿地,酌情建立湿地公园或湿地教育中心;采取湿地保护和修复措施,以应对社会、经济和环境挑战;鼓励对泥炭地、珊瑚礁和海草床、红树林、高原湿地、地下水系等脆弱生态系统适当采取优先保护和管理;加强湿地水污染防治;加强全球湿地保护工作者之间的技术合作和知识共享;鼓励缔约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原住民和地方社区、妇女、青年、残疾人、学术界、民间团体和私营部门充分参与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家林草局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春峰介绍,《湿地公约》至今已缔结51年,但截至目前,全球自然湿地仍然减少了35%,导致宝贵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和服务受损,影响到所有个人和社区。为了促进《湿地公约》的实施,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筹备期间就决定由中方起草、大会讨论形成《武汉宣言》,来展示各方共同保护和修复湿地的积极意愿。今年8月起,我国在172个缔约方中进行了三轮磋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宣言对于建议性意见予以采纳,文本措辞尽量包容、平衡、兼顾各方关切,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文字力求简明扼要,最终文本得到缔约方普遍认可。

王春峰表示,“《武汉宣言》是对各方促进湿地保护的共同意愿和行动的汇聚,充分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以及对全球湿地保护工作的引领作用。”(湖北日报记者成熔兴、通讯员赵银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