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古村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原本预计竣工验收的时间是10月底,可9月中旬就完成了。谈起验收提速的原因,项目负责人刘志华说,下发审批权是关键。

“过去,村级建设工程项目要完成审批,需要跑城区4个部门,来回跑路加办理差不多要2周,现在,村里就能办,只要半天。”刘志华说,该项目从审批开始到监管验收,均在镇、村进行,省了不少时间和成本。

今年7月,夷陵区出台《夷陵区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用地预审、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下放到乡镇进行审批,明确投资400万元以下农村小型项目由乡镇负责审计。

以古村村的项目为例,村委会采取“两议两公开”的程序确定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后,在投资审批环节,镇项目办提前审核资料,由古村村提供纸质盖章资料,并录入系统下发批复,审批时间仅花2小时。同时,项目预算阶段由村委会自行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报财政所备案,不再排队评审。在项目实施阶段,古村村委会负责了项目的全周期管理,聘请老党员、群众作为监理积极参与现场管理,项目节约监理费用1万元。

“减权放权,简易审批政策落地也能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镇村审批可避免山区施工两头跑;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预算,以备案代替评审,避免所有项目都在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排队耽误时间;聘请有经验的老党员、乡贤等监理建设,可不再聘请监理单位,也可节约成本。(湖北日报记者金凌云、通讯员岳黎、黄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