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日内瓦分会场举办的“湿地公约履约30周年——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成就”中国主题边会上了解到,中国履约三十年来,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科学利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湿地保护格局,湿地保护迈上新台阶。

30年来,中国建立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法律法规体系、调查监测体系,实施了三个五年期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13座城市获得了“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完成了41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立了600余处湿地自然保护区、900余处国家湿地公园。中国还两次获得湿地公约秘书处颁发的“湿地公约奖”。下一步,中国将按照新制定的《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将近五分之一的湿地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并将重点建设一批湿地类型的国家公园。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30年来,中国湿地保护经历了摸清家底、抢救性保护、全面保护三个阶段,通过调查监测、工程规划、法规制度、科研宣教等组合拳,实现了湿地保护事业的历史性飞跃。

边会由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来自各缔约国、国际组织的近百名代表参加边会。中国履约成效获得《湿地公约》秘书处及各国专家的积极评价。《湿地公约》秘书长穆松达·蒙巴认为,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年取得了巨大成就,对全球湿地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期待中国下一个30年的履约成绩。”英国鸟类保护皇家协会高级政策官员尼古拉·克罗克福德说:“我一直在从事黄海沿岸的湿地保护工作,中国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对我和其他许多关心黄海沿岸水鸟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启发。中国的滨海湿地保护成效显著,具有全球影响力。”《湿地公约》科学与技术委员会主席雷光春教授指出,中国湿地保护修复实践具有全球示范意义。南京大学安树青研究员介绍,中国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乌干达等发展中国家的湿地保护援外培训中,多次将中国小微湿地保护恢复与管理作为专题课程,积极分享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中国科学院生态中心马克明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于秀波研究员分别从中国湿地景观恢复理论与实践、中国湿地保护国际合作成果等方面回顾中国履约成效,分享世界各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