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日内瓦分会场举办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颁证仪式。《湿地公约》秘书处为来自13个国家的25个城市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其中,中国的安徽合肥、山东济宁、重庆梁平、江西南昌、辽宁盘锦、湖北武汉、江苏盐城7个城市,获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中国获此殊荣的7个城市中,合肥建有国家湿地公园5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湿地保护率达75%,位居全省第一;济宁创建湿地乡镇32个、湿地村居56个、小微湿地124个;梁平是西南地区唯一湿地城市,采取“小微湿地+有机产业、民宿康养、生态旅游”模式建成400余个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小微湿地;南昌建有2处国际重要湿地,8处国家湿地公园,4处省级重要湿地,5处省级湿地公园;盘锦位处辽河入海口,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和目的地,也是全球黑嘴鸥最大种群的繁殖地;武汉是中国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特大城市,也是全球同纬度地区和长江中下游湖泊型湿地的典型代表;盐城拥有2处国际重要湿地和中国首处滨海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

开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是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的创新举措,对于提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湿地保护意识,厚植城市与湿地和谐共生理念,促进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在《湿地公约》秘书处支持下,科学开展了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印发了《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暂行办法》《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进一步规范参与认证主体,明确推荐城市依托湿地类型。

据了解,全球现有43个国际湿地城市,其中中国13个,数量居全球第一。2018年,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的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宁夏银川、湖南常德、江苏常熟、山东东营6个城市,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同日,《湿地公约》东亚区域中心还举办了“向新认证的湿地城市学习”主题边会,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分享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