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各项安排,强化专题学习、专题宣讲、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要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中国式现代化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主动融入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创造性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要着力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宣讲培训,建设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的“四个机关”。

会议强调,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好、组织好、召开好大会,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统一思想、凝神鼓劲、发扬民主、风清气正的大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国强、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党组成员、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列席会议。

会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将上述报告、人事任免议案和审查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决定将综合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该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因增加相关议题,会议还对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湖北日报记者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