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获悉,该局对两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人员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11月23日,嫌疑人李某某(女,50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在防疫工作人员对李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李某某故意隐瞒接触人员。李某某儿媳王某(女,33岁)明知李某某行程,在工作人员排查时未如实上报,导致疫情传播。11月26日,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对李某某、王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面对流行病学调查,要如实讲述行程。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逃避检查、隐瞒行程等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李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