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22天,就为我们要回了500多万元货款,太感谢了!”11月18日,天津某建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讲述企业回笼资金的经历时,再次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

去年,张先生的企业与某大型建筑企业签订了18份买卖合同,交货后却迟迟收不到货款,张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18份合同本应分案处理,经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洪山区法院判断,分案处理会导致诉讼周期较长,势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承办法官胡海积极组织双方对账、调解。最终,仅用22天便完成调解,原告张先生实现了资金快速回笼。

11月11日,由湖北省委政法委组织推选出的湖北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出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企案件评估经济影响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上榜。

市场主体打官司有“两怕”:怕久拖不决,怕结果不公正。

为推动涉企案件诉讼全流程提质增速,省法院在全国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要求全省法院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被告人李某系某服饰公司负责人,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李某上诉后,鄂州中院二审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

二审承办法官调查后得知,李某的服饰公司原有职工200余人,因李某被羁押,业务量骤减,工人流失,经营状况恶化,有破产风险;在案件中,李某为从犯,案发后全额退赃,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属于从轻、减轻处罚情形。此外,社区矫正部门经调查认为,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评估结果,鄂州中院二审合议庭依法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并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目前,李某公司经营已重新走上正轨。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有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不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省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湖北法院涉企案件监管中心建成并运行,进一步推动了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目前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在线评估率达到了91.67%。

制度施行以来,全省法院涉企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的平均审理时长分别下降15%、5%和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99.20%,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通讯员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