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武汉都市圈发展规划》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这是继南京、福州、成都、长株潭、西安、重庆都市圈规划之后,国家批复的第7个都市圈规划。

国家发改委批复函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武汉辐射带动周边城镇共同发展,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支撑,更好助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复函还要求湖北省统筹做好规划实施指导工作,健全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武汉市及都市圈内其他城市是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协同推进规划实施,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以武汉、襄阳、宜昌为中心的三大都市圈,其中武汉都市圈是主引擎。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是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关键之举。(湖北日报记者彭一苇、杨然、通讯员姚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