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商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出口退税“即出即退”并行试点实施方案:全省大中小规模出口企业可在试点银行等实施主体申请办理退税款项“提前垫付”,实现“离境即退”“零资金成本”。此举为全国首创,旨在培育具备湖北特色的外贸增值服务,形成外贸发展营商环境比较优势,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根据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口企业,凭货物离境后取得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即可申请退税款项由实施主体“提前垫付”,由省级专项资金贴息或实施主体无偿垫付,直接跨越企业准备相关单证等办理出口退税的常规内部程序,待税务机关核定的正式退税资金到位后偿付实施主体,可实现从申请到收款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悉,根据出口企业退税资金规模、税务管理类别,该业务分类制定3套并行试点方案,包含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出口退税速E通”产品方案,以及湖北国贸、大道众采外综服退税垫付方案。其中,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出口退税速E通”产品方案适用于年出口退税1000万元至1亿元,管理级别为一类、二类的重点外贸主体,非首次申请的主体凭交易合同、出口报关单、中登网证明3项资料即可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湖北国贸、大道众采外综服退税垫付方案适用于退税额不超过1000万元,管理级别为一类、二类的中小微外贸企业,相关申报流程嵌入代办出口业务中,通过代办业务积淀的综合信息“增信”,可实现网上快捷垫付。

此外,湖北正加快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搭建“数智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推行数字化单证备案,为出口企业提供智能化服务,压缩企业单证准备时间,加快退税业务办理进度。该平台预计今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

发布会上,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与湖北宜化国际贸易公司、武汉卓贸通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大道众采供应链管理公司与浦项奥斯特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即出即退”意向协议。(湖北日报记者李朝霞、通讯员李丹)